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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南京财经大学19名学生被“消过”

南京财经大学19名学生被“消过”

“这下好了,我可以拿到毕业证、学位证,顺利就业了。”南京财经大学因考试违纪被处分的小张,日前收到学校取消自己记过处分的决定时,当场激动得哭了。据了解,自从南京财经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出台“消过”规定以来,全校已有19名被纪律处分的学生,因表现优异被撤销处分,重新走进人生的正常轨道。

按照学校过去的规定,处分决定要装入个人档案,这个“污点”往往会如影随形地伴随一个学生的一生。2007年,南京财经大学修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违纪学生在初次受到处分后确有悔改的,经所在院系会同有关部门评议后,其原受处分可以取消或减轻。处分被取消的,将从学生档案中抽出处分决定,改由学校档案室保存。

20076月,小张在期末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受到记过处分。“也怪我自己一时糊涂,拗不过同学的请求而‘帮忙’,没想被监考老师发现了,害人又害己。”回忆起当初的这一幕,小张的言语中流露出无尽的后悔。那个暑假,小张都在痛苦和自责中度过。“父母都是农民,他们没有说什么,但我看得出他们的内心十分痛苦和失望。”

新学期开学回到学校后,学校党总支书记陈进找小张同学谈话,希望她振作精神,并告诉她,学校有“消过”的规定,只要自己努力,处分就可以被取消。看到了希望的小张很快就从郁闷、压抑中走了出来,学习更加刻苦努力,表现也更加积极。

辛勤的付出终于得到回报。小张2007-2008学年获得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2008-2009学年获得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优秀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团员称号,期间还顺利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同时,在勤工助学的岗位上,她踏实工作,也得到认可。毕业前夕,在辅导员的鼓励下,她向学校提出了“消过”申请并获批准。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张进表示,学生“消过”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消过”只是针对特定行为,如一时冲动而犯错,对于故意、恶意犯错者并不适用。其次,符合相关条件才能“消过”,如确有悔改表现、学习成绩优良。第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和规定程序。“这一规定强化了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有助于受处分学生放下包袱、改正错误,体现了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人性化原则。”

  (2010-5-1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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