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面对日益复杂的治理事务和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表现出日益明显的失灵窘境,其功利化的治理理念、碎片化的治理结构、落后的治理手段都显现出一定程度的时代背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抓住新时代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对高校内部治理体系进行现代化重构,是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重要方面。
革新治理理念,回归人本与公共性
理念是行动的原始驱动力和持久推动力,对高校内部治理体系进行现代化重构,必须进行理念革新,建立起符合时代精神的现代化治理理念。
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我国高校内部治理受到工具理性的影响,侧重于规模、数量等外在的发展,带有一定的功利性。这种治理理念解决了部分高校底子薄、基础差、规模小等现实问题,也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历史性转变。但是,新时代人们开始更加关注高等教育的质量,更加关注高等教育对人自身发展的满足。党和国家也开始更注重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更加注重高等教育目标的全面性,“强起来”已经变为高等教育新的时代任务。
对高校内部治理理念进行现代化革新,必须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基本原则的指导下,推动高校内部治理理念回归人本和公共性,在高校内部治理中更加关注高等教育的人文关怀,更加关注高等教育对人自身发展的满足,更加关注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高校内部治理的过程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推动高校内部各治理主体转变观念。
创新治理结构,形成党委领导下多元共治的网络治理格局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是高校内部权力关系运行的基础,是权利分配和利益诉求的重要考量,直接关系到高校的发展活力和发展方向,对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等诸多方面影响深远。
在新公共管理治理模式影响下,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是在强调竞争的基础上,按照功能和专业化分工建立的条块结构,一定时期内满足了高校内部治理对于专业化的需求,但也带来了各自为政、项目重复、沟通不畅等问题。
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进行创新,要充分运用制度和机制手段,弥合“结构碎片”,构建党委领导下高校内部治理多元共治的网络治理格局。
一方面,要进行制度重建,用制度明确党委领导下多元共治的新型契约关系。首先是加强顶层设计,在相关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委在高校内部治理体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作用。其次是理顺主体权力关系,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的边界及运行规则进一步明确,增加操作性与约束性。再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纵向治理制度体系,理顺校院系权力关系与治理规则,保障院系合理权力的“依法”行使。
另一方面,要进行机制创新,用制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多元共治格局。一是构建责任机制,主要是责任考核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在制度重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加强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二是构建协调机制,主要是治理主体间利益协调机制、目标协同的协调机制、信息共享的协调机制。还要构建政治—行政—学术—民主参与权力的耦合协调机制、学校—学部—院系纵向层级间的治理协调机制等。三是要构建整合机制,主要包括治理功能的整合机制、治理层级的整合机制、治理部门的整合机制。
升级治理手段,精准提升高校信息化治理能力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视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高校内部治理逐步采用信息化的治理手段来实现治理效能的提升。但高校内部信息化建设普遍存在方向性迷失,建设重点的问题针对性不强,存在盲目引进系统、忽视信息整合能力建设、有“政务化”倾向等问题,无法适应新时代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对高校内部治理手段进行升级,就必须找准高校内部治理信息化建设的症结所在,对信息化治理能力进行精准提升。首先,要树立起正确的信息化建设理念。要破除原有的“数量至上”“技术至上”等粗放的建设观念,更加注重信息化质量建设,在系统引进上要更加关注功能实用性和有效性,更加注重系统间的兼容性。其次,要加强功能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加强对横向功能模块和纵向层级模块之间的功能整合,实现行政功能、教务功能、学生管理功能、校—院—系所的层级功能等的互通,打破部门层级间的“信息孤岛”。再其次,要加快“民主型”信息化平台建设。打破目前“政务型”平台独大的局面,加快建设起具有民主、互动和多向度功能的信息化平台,如民主决策平台、意见收集处理平台和互动交流平台等,以平台建设增强治理的主动性,增强治理体系的回应性、包容性和现代性。
(作者:华起,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2018-5-17 中国教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