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告诉你们,刚才检察官介绍的那个敲诈勒索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学校!”当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董新华说出这句话时,台下近2000名师生一片寂静!董新华表示,自揭“家丑”,就是希望以此警醒师生:“管好自己”。
; ;昨天下午2:30,南京市检察机关法制教育宣讲团首场宣讲活动,走进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台下近2000名师生,听着检察官介绍的近年来被我市检方查处的有关大学生犯罪案例,为之震惊。
; ;宣讲团一名检察官介绍了我市检方查办的这样一起案例:本市某高校一名学生,因写毕业论文时与老师发生“不愉快”。为报复这名老师,这名学生与两名同学,以请这名老师吃饭为名,邀请其到桑拿浴“潇洒”。事后,这名学生以举报这名老师“嫖娼”为由,向其敲诈1.2万元。这名老师随后报警,3名学生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 ;按照“惯例”,为“保护”学校,检方在披露此类犯罪案件时,常常不点学校的真名,而以“某高校”代替。检察官昨天在介绍这个案例时,用的也是“某高校”。
; ;记者发现,当台下的同学听到还有这样的大学生犯罪案件时,有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感到不可思议。
; ;下午3:40,检察官宣讲结束,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董新华上台讲话。他在介绍了该校全力防范大学生犯罪工作经验后,突然话锋一转:“我告诉你们,刚才检察官介绍的那个敲诈勒索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学校!”
; ;董新华还当场回忆了案发后的一些情况:“3名学生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他们的家长也很伤心,有的还赶到学校求情,但一切都晚了。触犯法律,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 ;董新华最后希望同学们以这个发生在“自家”的鲜活案例,“警醒自己”,“管好自己”。
; ;校领导道破“化名”,坦诚面对“家丑”,让宣讲的检察官倍感意外。一名检察官悄悄向记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名校领导勇气可嘉,这样坦诚的态度,在防范大学生犯罪工作中,是难能可贵的。”
;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鸿培昨告诉记者,来自南京两级检察机关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市大学生犯罪有上升趋势。从我市检方查办的大学生犯罪罪名来看,75%以上集中在“盗窃”和“抢劫”这两类犯罪,此外“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情形也有发生。他表示,如何防范大学生犯罪,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4-10 南京日报 记者 帅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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