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下午,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胡连生教授为学院全体教师作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专题辅导报告。
胡连生教授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分别从执政党与法治关系、政府与法治关系、司法与法治关系、人民与法治关系等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特别阐释了此次全会提出的新理念。
胡连生教授指出,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存在一致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而依法治国是13亿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所需要的。在剖析政府与法治关系时,他认为,首先应是要建设起法治政府,其次是严格依法行政,明确权力边界,自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司法机构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线,严格司法要做到违法必究,不枉法。胡连生教授强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的法治观念、觉悟、水平决定了国家法治的水平,全民守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关键一环。
讲座最后,胡连生教授和大家分享了两点学习体会:法治不仅仅是制度,更是一种文化,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的核心精神是“以法治权”,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通过法律对代理人的监督来管理国家。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