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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党委宣传部供图

127日上午,我校在仙林校区行政楼1009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等文件精神。全体在宁校领导出席会议,全体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张利民主持。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茜传达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通报了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张利民书记强调,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的形象。相关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学校已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张利民书记就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在整治过程中要坚决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决不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委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推动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校内巡察、谈心谈话、述责述廉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三是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学校领导班子将于明年一月底前召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加强学习讨论,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分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的规律以及背后深层次原因,针对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在建章立制、长效监督上下功夫,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发展,从源头上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发生。

校党委组织部部长赵国栋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

张利民书记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当前学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对学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张利民书记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工作靠支部”,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凝心聚力,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二是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学校党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好表率。要把《条例》纳入党校教育和干部培训课程,提高领导干部抓好党支部工作的本领。组织部门、党务干部要深入学、反复学,做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熟练运用,成为行家里手。要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全校各党支部书记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校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共同学习《条例》,做到党支部全面覆盖、党员人人知晓。要通过学校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条例》,阐释解读《条例》,掀起全校上下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三是严格执行《条例》,切实维护权威性严肃性。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地执行《条例》。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每年专题研究1-2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党支部调查研究。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坚持每周党员学习日制度,让党支部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要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坚持常态化培训制度。要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大力开展“样板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示范点”培育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四是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要将抓党支部建设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评价标准,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条例》,定期对本单位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自查。学校组织部要加大对党支部建设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组织部门要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