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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南财法律援助中心暑期社会实践助力农村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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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
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学生来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常熟蒋巷村,进行农村法治现状调研,并进行普法宣传,助力农村法治建设。
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学生通过参观法治文化园、向村民发放调查问卷、采访村委会领导干部、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用专业的眼光审视与探索蒋巷村的法治自觉。
通过几天细致入微的调研与分析,学生们发现,蒋巷村法治建设的进步性表现在新时期该村新型管理模式和方法的创新。例如在制度建设方面,蒋巷村最独具特色的制度要数“村规民约”。首先,从“村规民约”的制定方面看:先由各村民小组的小组长收集各组村民意见,再把各组意见进行整合,提出“村规民约”草案交由村委会初步修改审核,再把已审核的稿件下发给村民征求意见,根据村民意见再进行修改。如此循环几个来回,最终交由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其次,从“村规民约”的执行方面看:获得村民大会通过的村规民约由村民签订承诺书,保证履行约定;其不断充实调整建立起来的“以奖代罚”的村规民约实施办法实为蒋巷管理新模式的一大亮点,在蒋巷村,能执行村规民约规定的条款就能得到全额的奖励和各种福利,如果有违反纪律等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将按照有关条款规定不能享受全额奖金。这种以奖代罚的执行手段,促使村民在生活中相互监督,极大的提高了村民的积极性。
然而,在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理性分析后,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学生们发现,“村规民约”的制度建设中也存在几点盲区。一是,“村规民约”从提出到表决通过的一系列程序之中未有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其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做法缺乏程序性规定加以保障,民主成果易受到腐蚀;二是,在村规民约执行过程中,签订承诺书的做法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精神,但只凭“以奖代罚”的手段保障实施,缺乏对“违约”行为的约束,使村民产生侥幸心理,降低村规民约的执行效率。
同时,通过法治宣传有奖竞猜与调查问卷的结果,大学生们发现,在法治自觉方面,蒋巷村村民的法治意识尚且不能和该村高速、高水平发展的经济相匹配。村民的意识还停留在以人情处事阶段,与现代法治建设背道而驰,如:“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思想仍然残余,借款不留凭据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小常识的欠缺处处发出法治意识薄弱的警告。通过与当地村民的交流,学生们了解到,很多院校在蒋巷村设点建立实践基地,但法制宣传这一块却是比较少见,而类似于这次举办的有奖竞答、发放宣传册等接地气的活动则更是凤毛麟角。农村自身法律文化土壤的贫瘠,法律宣传活动的缺乏,村民自身认识的有限性等内外因使当地村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受限,也是各大院校今后努力的方向。
针对以上调研结果,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学生们在认真分析整理后,在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提出了关于加强蒋巷村法治建设的十项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村委会。
这十项建议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实体的引入、法治文化园大学生义务讲解员的聘用、法律知识讲堂的定期开放、蒋巷村各企业与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法律顾问等。
南京财经大学
法学院的大学生们还借鉴国外生态农业方面的立法经验,为蒋巷村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制定蒋巷村环境保护法、蒋巷村生态农业及相应农产品生产的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议,使“法治”真正为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服务。
(2015-8-10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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