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由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主办的“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税收政策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行,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王开田、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马国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山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单位税务理论与实践领域的5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展开研讨交流。
“由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主要靠财政税收,因此正确行使政府的财政税收权力,优化财政税收权是最根本的公共产品供给。”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汤贡亮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创造性地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的有效结合,给当前的改革实践提供了锋利的解剖之刀。“使供给和需求协同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在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政府协调市场“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政府的财税权力决定财税体制,财税体制又决定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因而政府财税权力的优化成为有效供给财税体制、有效供给公共产品的必要前提和条件。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杨卫华谈到,在税收分配领域,政府的基本职责是依法征税、组织财政收入,同时为社会成员提供纳税服务等公共产品,从供给侧改革的角度看,政府公共产品供给中纳税服务产品同样面临供给侧改革的任务。纳税服务应该始于税法的有效执行、基于征管质量提高、终于税收法律遵从,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效率。要改革纳税服务供给,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政府相关机构要更新观念、转变思维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供给制度,明确攻击目标;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供给水平;改进服务供给方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优化服务供给手段,实现纳税服务现代化。
财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是建立完善税收体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俊伟表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减税工作的实质是进行有增有减的税制重构,其基本内容包括统一增值税税率与完善分税制,房地产税改革与地方政府收入体系重构,深化与完善所得税制度,完善既有的减税政策,削减政府性基金、优化社保缴费水平等。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教授李林木表示,财税体制改革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支柱,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税制改革是我国“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而“营改增”则是其中的关键部分。针对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我国技术进步影响的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增值税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显著为正,营业税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显著为负,我国当前正在全面实施的“营改增”财税改革极大地存进了技术进步,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
(2016-7-7 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