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听蒋老师讲经济法
人物介绍:蒋小平
江苏扬中人,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经济法方向。
做董事的第一条件是什么昵?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个很好理解嘛,董事董事,要懂事,不懂事怎么能当董事呢!
——摘自蒋小平经典语录
登录南财人人,你会发现由弟子们特地编纂的蒋小平语录——《致我们终将逝去的经济法——蒋小平经典语录》很受欢迎。没错,当我们重温经济法,你一定不会忘记他那幽默与严谨兼具的独特风格与卓越品质。
经世致用济天下,法理纵横定乾坤。当代中国,市场化与法制化潮流汹涌而来,众多高校学子又怎能不知经济与法?而经济法,则无疑是二者的美妙结晶了!
初识经济法,便为蒋老师的幽默与博学所震撼。看似令人头大的“有限”“无限”责任,到了他口中却易如反掌:“有限责任么,很简单,就是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没你什么事了,拍拍屁股就能走人了;无限责任呢,就是企业资产不够了,你还得用你的私人财产去还,就是倾家荡产,追到天涯海角,你也要给我还上!”大家顿悟,纷纷表示将来一定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绝对不去“招惹”无限责任公司。
如今大学生创业做企业也早已不是新闻,所以老师也引导我们畅所欲言。
不过做企业可没这么简单,经济法中关于公司资产、股份等等的规定可是一箩筐。就说高管吧,一方面要帮老板打理好公司,另一方面也得跟员工搞好关系,颇不容易。谈及老板与高管之间的关系,大家立刻联想到了之前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与董事会主席陈晓的股权之争,遂纷纷表明立场,蒋老师也感言道:“现在很多公司的发起人都是反对董事会增发新股的。为什么呢?就是怕你稀释我的股权。”
很多同学都向往进入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做账。可惜会计师往往为诚信与利益的两难选择所困。
蒋老师的一个经典例子就说明了问题:“有一刚毕业的大学生迸了会计事务所后,碰到一老太问他工作单位,他无比自豪地答会计事务所。老太太一点头,表示‘我知道,做假账的。”’刚听完,大家就哄堂大笑,笑过之后却是一片沉思。
;;; (2010-10-19; 金陵晚报; 南京财经大学; 江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