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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报〗南京财大19名学生被“消过”

南京财大19名学生被“消过”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张××同学的记过处分。”近日,当南京财经大学大四女生小张得知学校取消自己记过处分的决定时,激动得哭了。据了解,自从南财大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出台“消过”规定以来,全校已有19名被纪律处分的学生,因表现优异被撤销处分。

据介绍,按照过去的规定,处分决定要装入学生个人档案,这个“污点”往往伴随一个人的一生。2007年,南财大在修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时,在这个问题上有了突破性的规定——“消过”,即违纪学生在初次受到处分后确有悔改的,经所在院系会同有关部门评议后,其原受处分可以取消,处分决定从学生档案中抽出,改由学校档案室保存。

截至目前,南财大已有19名违纪学生被“消过”。

  (2010-05-20; 江苏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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