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高校率先出台“消过”规定:表现优异处分撤销;; 南财大19名学生将“功”补“过”
“这下好了,我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了。”因考试违纪被处分的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小张,不久前在收到学校撤销自己记过处分的决定时,当场哭了。据了解,自从南京财经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出台“消过”规定以来,该校已有19名曾被纪律处分的学生,因表现优异处分撤销。
按照学校过去的规定,处分决定要装入个人档案,这个“污点”往往会如影随形地伴随一个学生的一生。2007年,南京财经大学修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违纪学生在初次受到处分后确有悔改的,经所在院系会同有关部门评议后,其原受处分可以撤销或减轻。
2007年6月,小张在期末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受到记过处分。那个暑假,小张都在痛苦和自责中度过。新学期开学后,学校找小张谈话,希望她振作精神,并告诉她,学校有“消过”的规定,只要努力,处分就可以撤销。小张很快就从郁闷中走了出来,学习更加刻苦,表现更加积极。
此后,小张多次获得奖学金,顺利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同时,在勤工助学的岗位上,她踏实工作,也得到认可。毕业前夕,她向学校提出了“消过”申请并获批准。
“这一规定强化了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有助于受处分学生放下包袱、改正错误,体现了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人性化原则。”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张进说。
;;; (2010-5-17; 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