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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新知新觉)

 ;;;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的高度,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过去一段时间,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一些地方受GDP至上的不正确政绩观影响,我国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快速攀升,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习近平同志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实现绿色发展,要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支撑和保障。近年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国家环保督察制度等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制度陆续出台,有效遏制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力推动了发展方式转变和美丽中国建设。同时应看到,建设生态文明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发挥制度鼓励绿色发展、倡导绿色生活的作用,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绿色生产制度。发展绿色生产,旨在让人民群众既能不断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又能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为此,要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这就需要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有效的制度设计,引导和约束企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发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以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的绿色经济、绿色产品及服务业,让企业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

  完善绿色消费制度。当前,人们的绿色消费意识大大提高,选购商品时大都关心其是否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同时应看到,我国的绿色消费潜力仍然十分巨大,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和政策大力引导和发掘。应进一步完善鼓励和保护绿色消费的法律法规体系、财税政策和市场监管体系,扩大绿色产品生产和供应,拓展绿色消费市场。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促进绿色消费,满足不同主体多样化的绿色消费需求。

  完善环保配套制度。一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排污必须依法,排污必须持证,无证禁止排污。二是实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产者如果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就要根据损害程度赔偿损失,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探索建立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利用市场机制解决排污成本低、浪费成本低等突出问题。三是完善绿色金融制度。提高金融服务绿色经济发展的能力,在金融活动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

  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发展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提高绿色发展指标在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中的权重,让绿色发展“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