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成立江苏省首家大学生创业法律服务中心

中心为志愿者开展岗前培训 法学院供图
5月20日,栖霞区副区长卢静率区人社局、司法局、团区委、公证处、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等单位与我校法学院在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共同签订了《南京市栖霞大学生创业法律服务中心合作协议》,江苏省首家大学生创业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入驻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启动仪式上,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骏、栖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卢静等先后发言,表达了对法律服务中心的殷切期望,并勉励中心志愿者们要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并在服务创业的过程中享受成长。南京楼友会总经理谢峻宇,我校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南京市栖霞大学生创业法律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张帆,上海清柯基金投资经理宣凌一等人为与会志愿者介绍了服务青年创业者的宝贵经验,开展了岗前法律培训,并对创业中的投资问题作了解答。
李骏书记、卢静副区长共同为法律服务中心揭牌。
据悉,响应国家“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号召,南京市栖霞大学生创业法律服务中心基于多年来的财经特色、法学教育基础和社会服务经验,将对栖霞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性法律支持,业务范围为:为全区大学生创业者、小微科技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协助需进一步孵化的创业者,对接提供金融、法律、管理咨询服务的产业基金、咨询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会所等。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