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新闻网
首页 > 学术经纬 > 正文
法学院开展财经法治论坛

法学院开展财经法治论坛

6月11日上午,法学院在仙林校区德正楼404树平会议室召开财经法治论坛。本次论坛由法学院主办,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南京市栖霞区法学会协办。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领导、律师代表,江苏投资基金联盟成员单位代表,我校法学院负责人、各二级学科带头人、财经法研究中心全体成员、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部分研究生参会。论坛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胡宜奎主持,分为独立董事独立性与法律责任研究、公司瑕疵决议的效力研究两个主题。

论坛第一阶段,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骏致欢迎辞。李骏书记向出席本次财经法治论坛的各位专家表示热烈欢迎,简要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她指出,人才培养的财经底色、学术研究的财经融合、地方服务的法律特色、社会治理的智库专长、办学理念的国际视野,是法学院努力取得的成效。她认为此次学术对话实务、社会力量参与法治人才培养的法治论坛,体现了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时代担当与良好情怀。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苏闽致辞。他介绍了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并表达了与法学院进行合作交流的期待。

论坛第二阶段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曾洋围绕“独立董事独立性与法律责任研究”主题进行演讲。演讲分为三个部分:关于独立董事的基本问题;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津贴制。曾洋教授在演讲中对独立董事法律地位的独立性、意思表示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人格属性、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阐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黄伟峰,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苏闽,我校法学院副教授蔡养军、科技金融研究院院长张帆等与会人员围绕主题进行了与谈。

论坛第三阶段即财经法治学术研讨,会议由我校财经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钱玉文主持。钱玉文教授作了“公司瑕疵决议的效力研究”主题报告。钱玉文教授阐述了公司瑕疵决议的具体效力问题,同时也总结出公司决议合法、合章程的十二个要点,包括是否侵犯股东分红权,是否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是否侵犯债权人利益等内容。主题演讲中,钱玉文教授运用法条,结合司法实践中各种现实问题展开阐述,整场报告非常生动。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信,我校法学院教授张颖、副教授汪华亮进行点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黄伟峰、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洋、我校法学院教授储敏围绕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据悉,本次论坛是由钱玉文教授领衔的财经法研究中心第二期高端论坛,这一中心的成立旨在汇聚社会财经法律精英,共同致力于财经法理论与财经类法律相关问题的应用型研究,为社会输送更多高水平财经类复合型法律人才。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