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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刘佐来我校作讲座

讲座现场

4月16日下午,应财政与税务学院、公共财政研究中心邀请,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刘佐于我校仙林校区博文楼209教室作了题为“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讲座。讲座由财政与税务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朱军主持。该讲座为财税学院研究生“科技文化月”的专场学术活动之一。

讲座伊始,刘佐研究员从历史时间线的视觉阐述了国地税百年来的发展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政府实行了统一税制、税基,设立6级税务机关,省以下的地税局接受上级税务机关与国税局双重领导的方式。1958年至1978年,由于历史原因,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入了曲折的发展阶段。1978年至2013年,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我国对国地税征管体制的改革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自此国地税正式分家。这次改革改善了中央与地方之间收入不平衡的问题,但也使得税收的征收成本和缴纳成本均有上升。讲座中,刘佐研究员认为,2018年至今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化改革阶段。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改革国地税征管体制,将国地税合并的方案,且于同年全面实施。国地税合并的主要原因是降成本、调整征管职责、提高征管效率、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讲座结束后,刘佐研究员与还与学院师生就减费降税、新个人所得税法等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

(财政与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