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供图
5月24日上午,应法学院邀请,台湾著名法学家谢在全先生做客南财论坛,在仙林校区法政学科楼439会议室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阅读裁判”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院长董学立教授主持。
谢在全先生以“阅读裁判文书”开篇,点明阅读裁判是培养基础法学的最好方法。谢先生又从刑事裁判文书和民事裁判文书角度出发,指出其应当注意的关键点。他以一篇民事裁判文书为范本,介绍了阅读裁判文书的“三步走”方法,即当事人——诉讼标的——诉的声明。通过这一方法细致分析该裁判文书,并指出“期限届满后,债权人是否可以对债务人抵押财产不进行拍卖、变卖,而是拍卖、变卖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对此问题,谢在全先生简要介绍了两种观点,一种是“选择主义”,即债权人可以在二者间自由选择;另一种“先行主义”,即债权人必须先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
讲座接近尾声,学生们踊跃提问,谢先生为大家耐心地释疑,并提供了新的思路。近两个小时学术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