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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产业教授姚彬律师来我校作学术讲座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彬律师作学术讲座             法学院供图

1220日下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产业教授姚彬律师应邀在仙林校区德正楼404会议室作了题为“关于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的若干问题”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胡宜奎主持,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钱玉文教授及法学专业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讲座。

姚彬律师首先就如何理解“资不抵债”以及“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进行了阐述,并对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建议推动个人破产制度。接着,姚彬律师分析了房地产企业破产法律问题中的债权清偿顺序问题。他解读和分析了一般清偿顺序: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物权担保债权;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及部分劳动债权;普通债权。就特殊债权清偿顺位,他从被拆迁人的权利顺位问题上、消费购房人的优先权上、建设工程价款债权顺位上、预告登记权顺位上、以及消费购房人定金债权顺位上分别进行了阐释。

最后,姚彬律师结合自己的经验和研究经历,从购房人的优先权、预告登记权顺位、消费购房人定金债权顺位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这四个方面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

本次讲座对法学院同学们来说是一次很好的了解法律实务知识,学习法律实践技能的机会,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法学院)